近期,曹妃甸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原告甲系乙公司员工,被派遣到丙公司从事保洁工作,甲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但两公司之间相互推诿,拒绝赔偿,甲无奈只能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该案受理之后,主办法官及时阅卷,注意到本案原告因伤致残,而且已经支出了大额医疗费用,给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如果按照流程确认劳动关系以后再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将耗费比较长的时间。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法官及时联系了乙公司与丙公司了解情况,得知乙公司已经注销,而丙公司认为甲不是其公司员工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为了尽快帮助原告度过难关缓解经济压力,主办法官联系了两家公司的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劳动关系确认及工伤认定方面的法律规定,并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进行了多轮调解,终于原被告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顺利拿到了赔偿款并到法院办理了撤诉,原告向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感谢法官对案件的重视与用心。
法官提示:
在劳动争议相关案件中,作为劳动者的一方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由于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薄弱等原因,一些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举步维艰。法官在此提醒劳动者,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保存证据,必要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一团队 张力巾 第四团队 韩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