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法官不畏艰难,多次调解,终化干戈为玉帛,赢得双方当事人的赞许。
原告某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以被告不支付工程款为由提起诉讼。经过开庭审理,被告对原告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不认可,并对已完工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原告当庭申请对工程增量部分司法鉴定。被告亦当庭提起反诉并申请对已完工的工程质量进行司法鉴定。案件的争议焦点渐趋清晰,但双方的矛盾一时无法调和。法官几次与原、被告的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双方均表示不同意调解并坚持司法鉴定。在原告工程增量部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且被告对工程质量存在异议的情况下,只能进行司法鉴定。主办法官同意了双方的鉴定申请,并经过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对外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及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待双方的鉴定机构选定后,新的问题产生了。双方对各自提交的鉴定材料又产生了巨大争议,互不让步。鉴定程序因鉴定材料问题再次搁置,无法进行。法官再次认真查阅了案卷材料及相关笔录,发现本案还是具有可调性的。原、被告对主体工程的工程量是没有争议的,而且经过几次接触,发现
原、被告两个公司以前有过合作且合作较为融洽,被告这次之所以提起反诉并申请质量鉴定是因为对原告提起诉讼存在不满,认为原告的诉讼行为破坏了双方的合作关系。法官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更是加大了调解力度。轮流和双方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对双方提出的意见反复沟通,整整用了4天时间,终于将增量部分的工程款确定下来,并就提供工程资料、开具发票及工程质保部分最终确定。接下来又花了2天时间确定了款项的履行时间。本着打铁要趁热的原则,在初步达成调解协议的第二天便将双方当事人叫来法院,签署了调解笔录,为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退还了双方所提交的施工资料原件并办理了相关的诉讼费退费事宜。
至此,案件终于圆满解决,主办法官将看似不可能调解的案件成功调解,将“不可能”化为了“可能”,而且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的工作表示满意,并感叹曹妃甸法院的法官真是为民服务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