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滦南县委宣传部召开2021年度“学习强国”工作总结表彰会,对2021年度学习强国推广学习使用工作进行表彰。此次表彰中,滦南法院干警张瑞超荣获“学习强国先进个人”称号。
自“学习强国”活动开展以来,滦南法院干警学习热情高涨,学习态度端正,自觉强化学习意识,提升学习素养,使“学习强国”学习成为日常习惯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入心、行动上自觉,学好、用好、入脑、入心,达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本次张瑞超同志获得表彰,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强国”活动的重要性,激发了全院干警持续学习的热情,有助于不断提升我院干警的政治站位和理论素养,滦南法院干警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促工、以学促进,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强大动力,以优异成绩为“闯出现代化,振兴新滦南”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