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与外地兄弟法院通力协作,成功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实现“以保促和,以保促审、以保促执”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宋某某与任某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原告将被告诉讼至滦南法院,滦南法院受理该案后,原告为保障本案的判决能够顺利执行,遂递交了诉讼保全申请,申请查封被告在江苏省无锡市的一处房产档案并冻结其在中国建设银行无锡硕放支行的指定账户存款300万元。承办法官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为更好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防止保全财产被转移变卖,考虑当前疫情的严峻形势,主办法官多次使用全国法院CoColl软件与无锡市新吴区法院执行局的沟通联系,通过全国法院CoColl软件传给了无锡市新吴区法院委托保全函,并上传了查封、冻结的相关手续,通过兄弟法院的共同努力,及时对被告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