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案件当事人将印有 “廉洁高效,司法为民” 的锦旗送到了滦南法院民二庭办案人员手中,激动地对法官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虽然交通事故让我身心受伤,但是法官高效办案、暖心为民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安慰了我。”真挚地表达了对法官秉公高效办案的感激之情。
本案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驾驶车辆与原告骑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原告受伤。原告因未得到赔偿将肇事司机及相关保险公司起诉至滦南法院。
滦南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认真查阅案卷,及时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联系,为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但保险公司以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超期未检为由拒绝赔偿,不同意调解。该案进入审判程序后,办案法官依法开庭并做出判决,同时对保险公司做判后释法明理工作,促其主动赔偿。
该案从立案到赔偿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