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滦南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由滦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柳青主持,滦南检察院检察长何玉龙应邀列席会议。
此次审委会讨论了一件关于赠与合同纠纷的民事再审案件,案件承办人汇报了案件的具体情况,与会委员就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讨论,何玉龙检察长听取了案件汇报讨论全过程,并发表检察机关建议。此案经滦南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表决,最终形成决议。
李柳青院长对何玉龙检察长列席此次审委会表示了欢迎并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平公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促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滦南法院将持续深化与检察院之间的沟通交流,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着力提升案件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滦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