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审理的一起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拿到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后,特意来到唐海镇法庭,送来一面锦旗,红色的锦旗上书有八个烫金大字“秉公办事、执法如山”,是对法官工作的真实写照。
该案源于原、被告之间的门店转让所产生的纠纷,原告于2021年1月向我院提起了诉讼。原、被告双方形成了多份合同关系,并在该案中通知门店上级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于标的内容的特殊性,其中涉及到大量的行业专门规定以及管理机构的程序性要求,在审理过程中法官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并多方联系案涉单位,对案件事实进行初步的了解,两次组织开庭,最终将案件事实厘清,准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原告从复杂难缠的合同关系中解脱出来。虽然,被告在判决结果做出后又提起了上诉,但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双方都已服判息诉。原告终于在历时一年的诉讼后拿到了判决,激动之余,送上了这份表达心意的锦旗。
对于法官来说,这面锦旗既是一份认同,也是一份鞭策。本案法官在工作中一直秉持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坚守着不唯上、不唯权、不唯情、不唯钱的个人准则,把公平和效率作为价值追求。亚里士多德说:理想的法官就是正义的化身,而对于基层群众来说,理想的基层法庭法官应该还要在正义的灵魂下,坚守着司法为民的底线,贴近群众,体察民心,让基层群众能切实感受到司法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