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扒齿港法庭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矛盾得到了实质化解,最大程度的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取得了良
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系外省来滦务工人员,因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致手部严重受伤,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原告将其诉讼至滦南法院。
滦南法院扒齿港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人员将该案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放在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权益上,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电话沟通联系,而用人单位以存在合同外包情形为由,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承办法官又与外包施工人取得联系。考虑到原告在外省,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人员利用远程网络视频及电话沟通方式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员采取法理和情理结合的办法,剖析案件情节,阐明法律规定劳务关系成立的条件以及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经承办人员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实际履行。
至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得以圆满化解。(扒齿港法庭:马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