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首 页 人大要闻 国内综合 立法动态 监督纵横 本网专栏 警方视野 检察平台 法院在线   社会 财经 教育   健康
河北要闻 市县人大 论坛新声 代表履职 代表风采 法治时空 公民权利 反腐倡廉   文化 环保 公益   公民与法治
燕赵人民代表网>>警方视野

承德市公安局通告:依法查处多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2-4-14 9:20:27

承德市公安局关于依法追究违反防疫规定人员 法律责任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但仍有少数人员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妨害疫情防控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危害公共安全。为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近日,全市公安机关又依法查处多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

  案例一:

  近日,陈某某驾驶半挂车途经汤道河公安检查站,在公安民警例行检查时,陈某某利用作图软件将以前的核酸检测证明上的时间进行修改,并出示假的核酸检测证明应付检查,被民警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陈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壹仟元。

  案例二:

  宽城县居民杨某某酒后无故拨打承德市政府值班电话,谎称在天津市某区一市场内有人因患新冠肺炎死亡,杨某某又捏造事实声称在该处务工的同村某村民被遣送回家与此事有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杨某某依法处罚款伍佰元。

  案例三:

  居民王某某乘车路过疫情检查站过程中,拒不配合检查站工作人员检查登记,并辱骂执勤民警及工作人员。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王某某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伍佰元。

  在此,警方郑重提示: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防控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承德市公安局

      2022年4月12日

责编:陶影
 
 
:::::  关于本站 | 业务推广 | 本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查验系统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管  公民与法治杂志社主办
©燕赵人民代表网 www.yzdb.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1-87803958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zdb@163.com
ICP备案号:冀ICP备13010025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10402000951   许可证编号:冀新网备132016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