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秀华,副主任孙海丰、李兆武、闫兴祥及委员共22人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宇,县监察委副主任袁树林、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建成、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有关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秀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支出安排(草案)的报告及说明;听取了县人大民族法制委员会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人民满意学校”“人民满意校长”“人民满意教师”荣誉称号的实施方案。
会议通过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列入预算的决定草案;通过了丰宁满族自治县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名单。
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进行了供职发言,并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上李秀华作了讲话,希望被任命的同志忠诚于党,牢记宗旨,加强学习,忠于职守,依法行政,担当作为,清正廉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和人民的重托,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李秀华指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紧扭关键环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将服务企业、服务百姓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做到靠前服务、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形成有序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方面。树立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的思想,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措施,强化全天候治理和监管,依法严惩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建设蓝天碧水、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李秀华强调:县人大民族法制委员会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要不断加大依法审查力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质量;“一府一委两院”要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识再提高、思想再统一,主动进行报备,自觉接受审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开展授予“人民满意学校”“人民满意校长”“人民满意教师”荣誉称号进行推荐评选,此次的推荐评选活动,必将对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水平起到促进作用,意义重大,希望我们将这次评选推荐活动组织好,落实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