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曹妃甸法院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两年间,原告甲公司陆续出售给被告乙公司各种原材料,乙公司购买原材料后陆续分批支付货款。受疫情影响,乙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甲公司货款,甲公司催要无果后无奈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该案诉至法院后,主办法官及时阅卷并联系原被告双方,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对该案进行了调解。主办法官首先组织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中所涉货款金额进行了仔细核对,被告乙公司对原告甲公司起诉的欠款金额无异议。同时,被告乙公司表示其市场主要在国外,疫情之下,公司的经济状况不断恶化,当下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全部欠款。
主办法官了解情况后,从促进企业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并提出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了解到乙公司的难处,也考虑到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原告甲公司同意了该调解方案,并主动承担了诉讼费用。
本案调解结案,一方面维护了原告的权益,另一方面给了被告缓冲的机会,原被告双方对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了感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面对当下疫情防控形势,企业生产经营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困难,曹妃甸法院一方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网络司法服务,及时高效处理各类纠纷;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处理涉企案件,以实现双方共赢为出发点,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恢复生产、走出困境,通过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和司法需求,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