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官、检察官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和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的相关规定,5月19日,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拟任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和法律知识考试。
任职资格审查组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命人员的情况介绍,抽取检察院部分人员进行了个别座谈,全面了解了任职人员的表现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拟任命人员的任职条件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对拟任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
市人大常委会希望通过对拟任人员的任前审查,增强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严肃性,强化拟任人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促进其忠诚履职、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