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吴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察委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决策部署以来,县人大常委会落实监督法和监察法要求,首次听取县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专项工作报告。
会上,县监察委主任胡庆良从有序推进整治工作、精准监督求实效、惩前毖后改作风三方面,报告了监察委在全县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领域,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谈了工作体会,分析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下步工作重点。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邢浦忠强调,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既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监察法要求,加强对监察委员会监督的重要体现。县监察委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健全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制度,使其守纪律、知敬畏;要聚焦监察主责主业,坚持及时提醒、抓早抓小,强化警示教育,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自觉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监察委员会的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