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曹妃甸法院唐海镇法庭与四农场法庭合作共同调解系列劳动争议案件。
原告甲某等12人与被告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受理之初,主办法官就见识到了双方尖锐的矛盾,一方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支付欠付工资、双倍工资、加班费、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被告在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表示不认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该12起案件分别由唐海镇法庭与四农场法庭的法官办理,两名主办法官迅速掌握案件情况和争议焦点后,达成共识,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随即与两名庭长一起拟定了调解方案。但受疫情影响,被告代理人无法参加线下调解。主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原告、被告代理人,耐心释法明理,讲明利弊。对于调解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两名主办法官及时与庭长沟通,通过集体的智慧确定了调解方案。
最终,该系列案件在两个法庭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握手言和,并通过互联网签署调解笔录、送达调解书。至此该系列劳动争议案件化解完毕,结案12件,涉案金额高达10万元。
曹妃甸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大局,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案件办结不是目的,案结事了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引起劳动者情绪过激,从而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曹妃甸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积极寻找新办法、新途径解决纠纷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也是我院给即将到来的“五一”劳动节交出的最好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