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兴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主任马建权,副主任高冯秀玲、徐冬梅、蔡永宝和常委会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路径,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6+1”联动监督“回头看”的实施方案(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县监察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王勃,县政府副县长路涛,县人民法院院长鲁亚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禄,部分县人大代表和相关报告人列席会议。(兴隆县人大常委会 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