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理念、柔性司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近年来,河北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多措并举深化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机制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法院与行政部门之间的互动协作机制,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统计,近三年,全省法院共依法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案件4万余件,其中抚养纠纷案件2万余件、侵权纠纷案件1万余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000余件,另外,还涉及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收养关系纠纷、继承纠纷等案件,为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河北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深化新时代少年法庭改革,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家事审判工作融合发展。贯彻最高法院要求,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
全省法院丰富家事审判和其他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内容,仅廊坊、邯郸两地法院就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00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20余份,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时落地见效。各地法院延伸审判职能,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邯郸磁县法院与邯郸市家庭教育协会联合成立邯郸市家庭教育协会磁县基地,整合法院、妇联、协会的优势资源,建立集家庭教育指导、青少年维权帮教、涉少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治宣传为一体的家庭教育体系。
河北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健全完善“社会一条龙”的社会协作机制,构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团体协调合作的多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各地法院开设涉妇女儿童立案窗口、母婴室,将妇联的调解组织纳入冀时调调解平台,建立常态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绿色通道”等。全省各地法院组织了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孟冬 王泽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