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近日,丰南法院行政庭成功化解了一起非诉审查案件,在坚持依法审理的基础上,推进案件协调解决,得到了行政机关及企业的一致认可,并收到了企业的表扬信。
天津市某公司因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报送材料和接受调查询问,被责令改正后仍无改观,于是芦台某行政机关对该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在企业未按时缴纳罚款、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后,行政机关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决定催告通知书》。催告期届满,该公司仍未履行处罚决定,于是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案后,行政庭法官助理么娜认真阅看卷宗,通过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展开调解工作。经多次与企业进行电话沟通,耐心释法明理,使企业深刻认识到自己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造成的过失,并表示立即筹措罚款。同时,企业也向法院表达了自己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希望通过法院协调争取行政机关的理解。法官助理么娜向行政机关及时转达了企业的态度,并从法律规定、落实“六稳”“六保”、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政策精神维度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丰南法院党组成员、芦台法庭庭长王宝柱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企业诚恳承认错误并表示今后若再次违反规定愿意承担更为严厉的处罚,行政机关也从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在法律赋予的裁量范围内减轻了对企业的处罚。
今年以来,丰南法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搭建起企业和行政机关沟通的桥梁,积极化解纠纷矛盾,既有效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又以案说法向企业进行了法制宣传,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企业行政违法行为,为维护丰南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