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丰南法院胥各庄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张某某为主审法官刘新民、法官助理张耀发送来了书写“人民法官为人民,不是亲人似亲人”的锦旗,以表达对刘新民法官团队倾心调解、忠诚履职的感激之情。
7月15日,丰南法院胥各庄法庭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某向丰南法院起诉,申请撤回对自己女儿的房屋赠与。该案件立案后,刘新民法官团队及时从立案庭将案卷取走,在认真翻阅卷宗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存在很大的调解空间,于是,法官助理张耀发迅速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开庭审理前,刘新民法官细心组织了庭前调解,在沟通交流过程中发现父女俩的矛盾皆因长期沟通不畅造成了误会。刘新民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充分询问原告内心想法,张某表示自己因存在养老顾虑才想撤销对女儿的房屋赠与,刘新民法官对其进行耐心地劝导,疏解其心结。同时,引导其女儿向张某充分表达自己对父亲的养老规划,彻底消除了张某的顾虑。最终,法庭为原、被告双方出具了调解书。看着原本愁容满面的父女俩重归热络,刘新民法官团队的干警们内心无比温暖。当事人送上锦旗,感谢刘新民法官团队为其家庭和睦所做出的努力。
该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不足两周时间,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丰南法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具体体现。丰南法院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切实提高司法为民水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展现出新时代人民法庭的良好风貌,积极助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