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文件《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中均提到,要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晋州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和鼓励本单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的公职人员提交公职律师执业申请,现有公职律师1人,提前3年实现本单位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小目标”,为实现“十四五”期间全市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晋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化探索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的方式方法,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政策的规定,充分发挥《宪法》、《组织法》规定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的首要职能作用,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