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南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9年原告韩某、河北某建筑公司与被告唐山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协议书,约定将被告承包的位于东田庄乡美丽乡村改造工程项目中线路和改造劳务工作分包给两原告,并约定承包范围、结算方式等。原告依约进行施工,并按照约定完成承包工作内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合格。然而,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剩余210万元工程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丰南法院。
法官杨德胜承办该案后,悉心翻阅卷宗了解案情。考虑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事实难以认定和查清,需要经司法鉴定才能认定事实,司法鉴定程序不仅会延长审理周期,还需花费高昂费用,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且该案件权利义务明确,双方对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均认可,因此,杨德胜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杨德胜法官耐心梳理证据材料,深入了解双方实际情况,为原、被告双方细致深入地分析案情,并多次与被告进行电话沟通,从企业长期发展角度出发劝导被告,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支付原告工程款,案件圆满解决。
丰南法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始终致力于多渠道、多角度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实际行动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将司法服务融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中,为企业间的良性发展、良性互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区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