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滦南法院执行局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春季惊雷”执行行动。共奔赴倴城镇,友谊路社区等3个乡镇、入户6家、拘传被执行人2人、执行完毕1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执行到位金额9.7万元。
在此次执行行动汤某申请执行王某借款合同一案中,执行干警通过前期调查,查明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多份保险,总保额近20万元。执行干警考虑到,如果直接划扣保险会给被申请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遂利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反复和被执行人沟通,从事理、情理、法理多角度入手,作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并从经济和人情多角度出发,化解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王某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与申请人汤某达成执行和解,主动履行了近10万元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