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4月15日至16日,无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市县人大代表及相关工委负责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及主管领导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来到县平安公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活动现场,在现场,工作人员以悬挂条幅、摆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提供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年主题、依法诚信经营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送法律、办实事、解难题,提高群众科学消费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介绍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展情况,据了解,近期宣传活动共发放维权宣传资料、宣传品3000余份,通过移动公司发送宣传短信4万余条,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受理投诉2起,接受消费者建议5条。检查组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超市商场现场宣传多角度、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网上解答群众维权、侵权问题咨询及解决方式方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维权行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6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了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情况汇报。县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彭彬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作上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消费者权益保障氛围,分期分批次开展业务培训,深入解读新消法,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对新消法的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要加强维权执法检查,落实经营者责任,尤其要多关注优势群体,加大对弱势群体的维权力度,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不断保护。持续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上取得新成效。(无极县人大办 王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