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5月11日上午,威县法院开展集中清场行动,强制腾退被执行人河北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该行动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杰带队,出动了50余名干警、10辆警车,并邀请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波、副检察长赵华及司法局相关同志到现场见证执行。
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河北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威县法院判决后,被告逾期未履行偿还义务。由于被告河北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名下厂房又分租给九家公司,实际占有人在法院多次告知后依然没有主动腾空搬离,导致标的物无法顺利交付,申请人胜诉权益无法兑现。2023年5月5日,威县法院发布公告,告知厂房占有人应于5月8日前自行腾空迁出,5月11日上午9:30将强制清场。
为了保证此次强制清场行动的规范高效,威县法院执行局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强制腾退方案,成立了现场指挥组,党组书记、院长陈杰担任现场总指挥。执法人员分为9个小组,干警相互配合,统一接受调度。为不影响商户正常经营,威县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主动为困难商户协调场地,以供临时存放腾出的财物。经过6个小时的全力奋战,至下午3时左右,案涉的17946平米房产顺利交付。
近年来,威县法院立足发展,主动担起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责任,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此次行动彰显威县法院执行攻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下一步威县法院将坚持以打开路,以打破题,重拳出击,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和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强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