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法院倴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本案中,2021年5月,原告因鼻塞入住县区某医院耳鼻咽喉科,进行鼻内镜鼻窦手术+鼻中隔矫正术+左侧下鼻甲部分切除术。原告出院后,鼻腔始终极度不适,几乎无法正常生活,经唐山市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定区某医院本次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向被告医院索要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被告医院一直没有给付,原告将医院诉讼至滦南法院。
滦南法院倴城法庭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把准调解突破口,认真听取被告负责人对调解解决纠纷的意见,多次反复与被告沟通协调和释法析理,同时做好原告思想安抚工作。
经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