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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把“实事”办“实”

——邢台法院连续5年办理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马丽宽  2023-5-31 16:30:16

  

邢台中院向社会发布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摄影:谢峰)

  制作网上立案二维码,为群众网上立案提供规范指引;探索实行律师调查令,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制发“自动履行证明书”,正向激励遵法守法行为……3月15日,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邢台中院”)向社会发布今年全市法院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并予以解读。据了解,2023年邢台全市法院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的具体内容已在今年邢台“两会”期间,作为法院工作报告的附件向社会公布,并于1月9日作为2023年邢台中院的一号文件予以印发。

  自2019年以来,邢台中院每年都从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情中,选取急需解决的“十件实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今年已是第5年。

  “把群众发动起来找问题”

  “打官司太麻烦了,像我们这样的小事能和解最好。”正在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提交民事起诉状的贾某向工作人员表达了进行诉前调解的意愿。

  “案子太多了,其中民商琐事占很大一部分,能诉前调解最好,既方便了当事人,也减轻了法官的工作量。”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石玉茹如是道。

  “我们企业最怕打官司上法院了,哪怕涉及民事纠纷,哪怕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企业信誉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如何让自觉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的涉案企业卸掉包袱,恢复信用,将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广宗县某企业负责人向正在企业走访调研的时任广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皎诉说到。

  ……

  深化诉非衔接工作、规范诉前调解、制发自动履行证明书……人民群众的上述诉求相继纳入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邢台中院予以重点督办。自2019年以来,邢台中院每年都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发动群众找问题,从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情中,选取急需解决的“十件实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9年,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邢台中院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分析,该院党组认为这些问题虽然有法律规定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法院内部管理不严、流程不优,最根本的是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牢。为此,邢台中院党组下定决心,自2019年起,每年筛选十件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通过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各项手续,抓一件成一件、巩固一件,尽最大努力减轻群众诉累,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每年年初,邢台中院通过发布公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向社会各界和两级法院干警公开征集年度“十件实事”选题;在选题的确定上,坚持回应群众需求与主动改革创新并重,既有回应群众所呼的事项,又有自我加压创新的内容;党组讨论确定后,由责任部门制定单项工作的目标,由“十件实事”领导小组逐一会商;目标确定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向人民作出庄严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我们把群众发动起来找问题,回应群众选‘难题’,自我加压发布‘一号文件’,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每年的市‘两会’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开展情况,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以此接受人民监督。”邢台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万举介绍说。

  “用实际行动解决问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十件实事”对于人民群众来说,需要的不是宣言和承诺,而是行动和实效。‘十件实事’是我们向群众作出的公开承诺,需要我们用实际行动去解决问题。” 邢台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苗永革表示。

  纠纷调解现场(摄影:王艳培)

  近年来,涉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日趋增多,邢台市南和区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金融调解室,配备专业调解队伍,依托诉前调解和巡回调解机制,强化诉源治理,大力开展金融纠纷化解工作。今年3月份,有效化解河北南和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0件,标的额逾800万元,既依法保护了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成为践行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

  某企业因涉民事案件成为被执行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该企业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案件结案后,该企业在进行项目投标中被不断询问该案情况,企业信誉受到影响。了解情况后,广宗县人民法院主动与企业取得联系,主动向其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这是在邢台中院年初实行办理“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之后,该院对外发出的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使企业卸掉包袱,将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广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江涌表示,该院以服务发展为己任,“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积极主动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截至目前,邢台已有15家法院发出了自动履行证明书,有效降低了执行对企业的不良影响,正向激励守信行为,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到实处。

  “急难愁盼谁都可能遇到,每个人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都有诉诸法律的可能。要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本着给自己办事的原则,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为此,我们确立了‘一次不用跑’的终极目标。” 据邢台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董凤林介绍,该院把推进“十件实事”的过程,变为主动放权、主动服务的过程,努力做到“四不让”:能网上办理的不让群众跑;能干警跑腿的不让群众跑;能不用证明材料的不让群众跑;必须群众亲自来的不让群众跑第二次——实现由“群众跑断腿”向“群众少跑腿”再向“最多跑一次”直至“一次不用跑”的逐步转变。

  “实事办‘实’才能取信于民”

  2019年以来,邢台法院连续五年办理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着力解决群众在司法审判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且全部解决(前四年)。邢台法院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以改革创新的方式破除顽症,以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效取信于民,兑现了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南和法院调解中心在给我们调解案子时,几个调解员轮番上阵,费了很大的力气帮我们化解纠纷,真得减轻了我们的诉累。”南和某银行将一块牌匾送到南和区人民法院调解中心,对法院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倾力化解纠纷表达谢意。

广宗法院向企业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摄影:贾振强)

  “广宗法院出具的证明书十分及时,解决了我们的难题,为我们下一步的投标工作扫清了信用障碍,让我们很快得以正常生产经营。”受益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跟法官建立了联系,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法问题他们都会及时咨询法官。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如果说一个个单一的案例只是点点星火,那么,把所有案例汇聚在一起就能点亮万家灯火。2022年,邢台中院在相关媒体开设了“邢法案例”栏目,定期发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所发布的案例都是2021年1月1日以来生效的民事、刑事、行政判决(案例),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典型案例为主,所选案例具有一定的时代性、代表性和导向性,且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内容。“通过展示一件件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公正判决,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用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指引,充分发挥了生效裁判‘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示范作用,为将更多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齐秀敏认为。截至目前,邢台两级法院共征集案例310个,经过认真筛选、修改,已公开发布典型案例74个,其中集中发布典型案例38个、定期发布典型案例31个,通过《邢法小剧场》(在长城网·冀云客户端、邢台中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重点发布环资审判典型案例5个,在邢台中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阅读总量超5000万,取得了良好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只有把实事办‘实’才能取信于民。在过去的四年里,我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一个‘实’字,先后完成了中院确定的40件实事,涉及到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社会治理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切实解决了群众现实问题,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起到了便民利民的预期效果,带动法院工作取得了创新突破,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邢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倩表示。

责编: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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