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关于“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部署要求,11月22日,魏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据介绍,此次评查在检务督察部门的参与监督下,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河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等规定,以检察官交叉互评方式,对2024年7月至9月份办结的不捕不诉、纠正违法等案件进行全面检查、评定。
评查人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经过现场评查、反馈讨论、结果审定,对案件办理做出全面、客观、综合、准确的评价,评查出对应案件的分值和等次。同时,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给案件承办人,立即整改完善,并就共性问题在全院开展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