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扎实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全省持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1.68万家,涵盖大型商超、餐饮单位、网络交易平台等领域,实现城市与乡村、商品与服务、线上与线下、生产与流通“四个全覆盖”,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据介绍,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为引领,市场监管部门指导推动大型商场、大型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家居卖场等经营主体建立赔偿先付制度,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全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数量达5896家,累计退货金额4亿元。
“截至目前,全省共培育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68万家,消费者满意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环境安全度不断提升,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越来越明显。”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方面,将重点采取三项工作举措:一是制定相关创建标准。聚焦大型商场、大型超市、大型集贸市场等消费群体较为集中的场所,制定河北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二是扩大创建行业范围。联合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稳步扩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范围,由目前的零售业、餐饮业等向培训服务、售后服务、康养服务等领域延伸拓展。三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对已获得“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的经营主体,加强动态评估、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根据情节撤销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资格,并及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