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赤城县人民法院通过推进简易程序适用,首次以裁定终结诉讼的方式审结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4月2日,因赤城县域某隧道内的消防柜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赤城县人民检察院向管理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书。然而检察建议书发出后,该隧道内部分消防器材仍未配置到位。6月25日,赤城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向赤城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6月26日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为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案件审理效率,在征求双方意见后,依法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并责令管理单位履行职责。庭审后,在法检两院共同监督下,管理单位积极作为,在案涉隧道内配齐消防器材,并建立管护工作长效机制,确定了责任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将消防器材列入日常巡查项目,明确了缺失补充流程。
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行政公益诉讼目的已经实现,今天,赤城检察院提出终结诉讼建议后,赤城法院裁定本案终结诉讼,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