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藁城法院兴安人民法庭法官王曼成功调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
2024年1月,被告梁某伟通过微信联系原告郑某娜,称其需要找车辆运土,后梁某伟又改称让郑某娜和其伙计即被告马某波联系,于是当天原告郑某娜添加被告马某波微信,确定一车土的价格。运输结束后原告郑某娜先与被告梁某伟进行对账,然后把所欠运费又发给被告马某波确认,后原告向二被告索要运费发生纠纷,被告梁某伟称运费与其无关,被告马某波称有部分土用于他的项目,一部分用于其和被告梁某伟的项目,不应都由其承担。
王曼法官接手案件后,迅速联系原、被告了解了案情。经调查,原告和二被告交易次数较多,账目均不清晰。通过仔细核对账目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法官确定了调解思路,在与双方沟通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鉴于原告已外出,不方便来法庭,被告亦强烈要求今天就处理完本案,法庭组织双方网上调解,但调解设备突然故障。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法官通过与原告加微信的方式,与原告沟通固定下来这次调解意见,按照调解意见出具了调解协议,并拍摄发送给原告予以确认,之后按照双方意见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圆满化解了此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