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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谅与担当|饲料交易引纠纷 法院巧解暖人心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2025-2-18 9:46:55

  “法官,我要申请撤诉。被告已经把拖欠的饲料款转给我了,谢谢你们,费心了。”电话那头的刘某激动地的对办案法官表达着感谢。近日,易县法院速裁快审团队妥善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原告主动提出撤诉,双方握手言和,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

  案情简介 被告刘某因养猪从原告高某处多次购买饲料,双方口头约定,由高某逐次供给饲料,刘某在出售猪后支付高某饲料款。后经结算,刘某需向高某支付饲料款共计5840元,但刘某却一直推脱支付,高某无奈之下将刘某诉至法院。 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诉讼标的金额相对较小,为了让双方尽早解决纠纷,不至于被诉讼牵绊,积极联系双方了解案情,创造机会组织调解。通过充分沟通,被告刘某表示自己认可欠原告饲料款的事实,并拿出自己患重病的病历,证明自己患重病,在医院治疗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现在的经济状况无力一次性给付原告全部饲料款,表示自己愿意分期给付,如果后期有能力将会全部给付原告。承办法官见此,趁热打铁,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耐心劝解,通过反复释法、真诚沟通、分析利弊,最终原告高某鉴于对方积极诚恳的态度和身体状况及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表示可以放弃部分饲料款,被告刘某仅支付他3000元饲料款就可以。最终,一方退让,一方担当,刘某主动联系高某,一次性付清账款,原告高某撤回起诉,为该起买卖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纷争之中,和为贵;矛盾之际,解为先。今后,易县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从情、理、法结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在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多地关注解开当事人心结,积极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审判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责编:李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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