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人民法院通过夯实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报备流程、细化工作举措等,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4年底,该院在承德市备案审查工作培训暨座谈交流会议上作为典型代表作交流发言,同一天被授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备案审查制度研究中心兴隆县法院联络站”。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兴隆法院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运行实际,该院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图,严格规范各流程工作分工,明晰各环节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实现备案统筹部门和参与部门的密切配合,坚持做到规范性文件有“进口”,有“出口”,环环相扣,紧密衔接。每年1月31日前,该院将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查。
为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兴隆法院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定期组织培训,还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对全体干警进行培训,着力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强化监督责任,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