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灵寿法院召开全体会议,对“如我在诉”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党组书记、院长刘梅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永会传达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如我在诉”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本院实施方案,党组书记、院长刘梅林作动员讲话。
会议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树牢“如我在诉”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立足岗位、效果导向四项原则,推进“如我在诉”教育活动在我院走深走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为民情怀,筑牢为民服务的思想根基。牢固树立“如我在诉”工作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将“如我在诉”教育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有序推进各阶段任务,积极开展大学习、大研讨、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切实把活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三是强化为民举措,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持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深入推进起诉状、答辩状范本应用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切实为当事人“解心结”,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