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青县、新华区对《沧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排涝治理工作进行督导。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青县北环立交桥泵站、青县城东污水处理厂、新华区教育园区开泰街河道贯通工程、华北商厦城市广场店等开展实地检查,听取了市城管局贯彻落实情况和青县、新华区有关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加快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推进管网提质增效,构建系统化排水防涝体系,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效能,切实防范水污染和城镇内涝灾害;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元宣传手段,结合典型案例解读,提升公众知晓度,促进《条例》有效实施;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由气象、应急、城管、水利、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城市内涝防治联合行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