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1日,深州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内,一场关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调解工作在历经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接近尾声。在承办法官张蜀敏的主持下,原告人保衡水分公司与被告赵某、李某成功达成调解协议。随着被告李某将5000元赔偿款当庭交付给原告代理人,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情回顾:一场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
2024年,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赵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在向被保险人赔付后,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并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保险金14780元。法院受理此案后,张蜀敏迅速与被告赵某取得联系,得知被告赵某受雇于李某从事运输工作,故被告赵某申请追加其雇主李某作为本案被告参与本次诉讼。
调解过程:情理法交融促和解
庭审前,双方对事故经过及责任认定均无异议,并表达了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意愿。“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我们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力求高效化解纠纷。”张蜀敏介绍说。调解过程中,张蜀敏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和赔偿责任,又耐心听取被告的实际困难。
“事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垫付了伤者赵某的医疗费,且我方车辆在事故中也受损,产生了车损、施救费等损失,目前经营确实有困难。”被告李某坦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张蜀敏积极与原告沟通,并要求被告在庭前将能够证明损失情况的相关证据提交原告保险公司进行核损,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扣除保险公司应赔付的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后,李某只需再给付5000元即可结案。在张蜀敏的耐心调解下,李某当庭给付保险公司垫付的保险金5000元。
握手言和:司法温度暖人心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解决,还省去了后续的麻烦。”原告代理人班律师对当庭履行的做法表示高度赞赏。被告赵某、李某也如释重负:“调解结果我们都能接受,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调解结束后,在张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脸上洋溢着释然的笑容。这一幕,正是深州市人民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生动体现。
保险人代位求偿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利益,调解不仅能提高解纷效率,更能实现各方共赢,让当事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深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