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易县法院就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审判工作举办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新闻宣传股股长孙森主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梁宇、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张新悦出席,并现场回应媒体记者提问。部分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受邀参会。
发布会上,梁宇通报了近三年来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的情况,介绍了法院在依法惩治犯罪、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司法服务等方面的重点举措与工作成果。张新悦就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一直以来,我院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的刑事案件,秉持“零容忍”态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宽严相济、准确量刑。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责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区别对待,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醉酒程度严重,发生实际损害后果,或者曾因醉酒驾驶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又再次醉酒驾驶的,具备从重处罚情节等社会危害性较大的案件,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严格缓刑适用;对于醉酒程度较轻,未发生实际损害后果,无从重处罚情节,或者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案件,可以适用非监禁刑,切实提升轻罪治理成效。二是繁简分流,提高效率。为破解案件审理中的效率瓶颈,精准匹配司法资源与案件需求,我院组建了专业化的刑事速裁团队。通过科学整合审判力量、优化办案流程衔接,实现了司法资源的集约化配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未造成交通事故,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采用速裁程序快审快结,提高司法效率和案件处罚质量。三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公检法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坚持正确适用法律,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执法,通过召开座谈联席会、同堂培训等方式,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探讨醉驾型犯罪法律、刑罚适用标准、证据标准,统一司法理念,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寓审于教,防微杜渐。在案件审理中,秉持“惩戒+预防”并重原则,于庭审环节深化法庭教育。法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醉驾的刑事法律后果、民事赔偿责任及社会危害性,通过“庭审现场+旁听席”的双维度教育,不仅让被告人深刻认识自身错误,更促使旁听家属及群众直观了解醉驾危害,以个案审理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普法效果,从源头上减少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未来,易县法院将持续回应社会关切,依法惩治醉驾犯罪,守护群众出行安全。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摒弃侥幸心理,践行文明出行风尚,时刻紧绷交通安全这根弦,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