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易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荆轲公园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生硬的法条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指引。同时,结合易县境内拒马河、古松林、狼牙山等生态资源实际,向广大群众介绍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让群众明白“家门口的山水”不仅是风景,更是需要共同守护的生态屏障,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最后,法院干警还搬来“身边教材”,结合近年审理的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向群众解读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生态损害赔偿等核心内容,用 “身边事” 教育 “身边人”。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20余人次,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氛围。
下一步,易县法院将继续当好生态“法治卫士”,以审判职能为剑、以普法宣传为桥,在惩治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注重源头预防与修复治理,用公正裁判筑牢生态安全的 “法治堤坝”,用精准普法播撒绿色发展的 “法治种子”,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易县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动能,让生态环境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持久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