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庭纠纷的复杂领域中,离婚后子女探望权的争议,往往是极易被忽视却又冲突激烈的“隐形战场”。近日,易县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探望权纠纷,以柔性司法实践,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写下生动注脚,交出温暖答卷。
2024年初,赵某与王某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明确约定:长女、次女随王某生活,赵某无需承担抚养费,每月可探望两次。然而,当婚姻关系彻底画上句号,赵某每月提出的探望请求,却因王某的各种阻挠无法实现,母女间本应自然流淌的情感联结,也因人为阻碍出现裂痕。无奈之下,赵某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层面的权益保障。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遵循“开庭—裁判”的常规路径,而是立足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一核心关切,主动启动庭前调解程序。法官深知,对未成年人而言,父母双方的关爱是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养分,任何一方情感滋养的缺失,都可能给其身心发育带来难以消弭的负面影响。面对王某,法官展开耐心释法工作:离婚协议中关于探望权的约定受法律保护,阻挠探望的行为不仅违背契约精神,更涉嫌违法,还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造成不可忽视的伤害。为让道理更触达人心,法官还列举类似案例——长期缺乏某一种亲情滋养的未成年人,性格易孤僻、安全感缺失,以此佐证父母共同陪伴对孩子建立安全感的重要性。
一番情法交融的劝解后,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共同承诺为孩子营造健康、稳定且充满爱的成长环境。这场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让法律赋予的探望权“落地生根”,更传递出深刻启示:婚姻或许有终点,但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与爱,不该有丝毫褪色。无论是离婚诉讼还是调解,都应紧紧围绕孩子成长,坚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让法律刚性与亲情柔性同向发力,守护每个孩子的美好童年。
未来,易县法院将持续锚定“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航向,在婚姻家庭纠纷化解中,融法律刚性与司法温情,优化调解机制、深化普法宣传、强化案例指引,以更主动的作为、更温暖的服务,为未年人筑牢成长防护网,护航孩子向阳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