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普法进乡村是检察机关延伸司法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升乡村法治水平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贴近乡村实际、贴近群众生活的普法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助力乡村治理现代化。
为了深化基层法治实践,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也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学习了解基本法律常识和法定权利义务,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8月15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到抚宁区坟坨镇杨庄头村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深入到村落、集市,现场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和群众进行“面对面”流动式普法,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在街头和群众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让群众全面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认真倾听村民的法律诉求,耐心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以贴近生活的实际案例为切入点,使群众知道应该如何依法维权、如何寻求法律帮助,并针对乡村易发多发的犯罪类型(如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围绕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农民工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热点问题提供法律指引。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参与乡村治理,合理合法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营造安定、和谐、稳定的乡村环境。
“检察普法进乡村”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关键在于“接地气”“听得懂”“用得上”“有效果”,要真正俯下身去,了解乡村的“法”之所需,用人民群众能够接受、乐于接受的方式,传递他们需要的法律知识,引导他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
下一步,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察普法乡村行”活动常态化开展,推动法治精神在基层生根发芽,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更新普法内容、丰富宣传样式,为乡村振兴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