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对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立群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始终将其作为夯实农村发展根基、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刻认识管好、用好“三资”的重大意义,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到位。一要压实责任到位。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压实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人、财、物基础保障,扎实推进“三资”管理工作务实高效开展,实现“三资”保值增值。二要厘清家底到位。进一步清产核资,倒排工期、明确时限,摸清底数、查缺补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严防漏报瞒报等问题发生。同时加强动态管理,实施实时监控,确保“三资”家底时时清、处处清。三要惩戒追责到位。进一步研究制定具备处罚与惩戒措施的刚性制度规定,对农村集体流失财产坚决追索收回,对村干部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