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沧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主持会议,副主任朱春燕、梁英华、赵亮、刘建华、李国钧、卢晓东,秘书长胡大鹏出席会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2025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沧州市爱国卫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联动监督情况报告。会议指出,法检两院要提升办案质效,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市政府要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为沧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提升企业全周期审批服务水平工作、全市人防工程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