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对审计及审计整改监督是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一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要求,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强化审计及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规程》,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增强人大开展审计及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工作规程在制定过程中,既强调人大监督工作的有序规范,又注重监督方式的创新性和灵活性。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等,不断完善内容,力求让工作规程符合实际、切实可行。
工作规程共七章三十二条。突出规范性,对人大开展审计及审计整改监督的方式与程序进行全流程规范。突出联动性,对外从监督计划会商、预算初审联动、工作信息互通、平台数据通联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与审计部门的贯通协同;对内通过共享有关审计查出问题清单,联合开展跟踪监督等方式,密切与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协作配合。突出实操性,绘制问题清单样表和工作流程图,更便于基层参考和实践操作。
工作规程的出台,是推进人大强化审计及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的有效举措,将为一体提升省市县人大系统预算审查监督能力和水平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