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阔作
“王主任,俺知道这事让您为难了,但俺非争不可!”不久前,大名县杨桥镇某村村民李艳(化名)找到村调委会主任王新安,非要让他出面,帮自己向郑全(化名)“要回”那两米宽的宅基地。李艳都要了十年了,也找了不少中间人。但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这两米宽的宅基地岂能说要就要的?
李艳早年丧偶,一个人靠几亩田地拉扯孩子长大,日子过得不容易。这两米宽的宅基地归自家所有,她也是听丈夫生前说过,没有见到过纸质的凭证。李艳、郑全两家都说不清边界,确定不了明显的四至。他们两家的宅基地处于镇里的主干道边,房子盖好的话,也不会缺租客,添补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但由于两家矛盾由来已久,在此事没有彻底解决之前,谁也没盖房子。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主干道逐渐繁华起来,郑全再也坐不住了,今年开春,便先盖起了房子。李艳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怕郑全房子建成之后,自己那点希望再也没有了。只要郑全动工,李艳就有异议,导致郑全家的房子不断停工,非常烦恼。
王新安对两家的矛盾十分了解,也知道两家都没有证据主张自己的观点。
起初王新安并没有着急找郑全,还是采取反向进攻的方式,先看李艳的态度。“你是咋想的?”王新安先问了李艳的诉求。“俺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当然希望多争取一点!”“当初,给你们两家量宅基的时候,你们都没有拿出任何凭证,所以才一拖再拖。现在你还想再多要,明摆着是想让人家让给你。换成你,你会同意吗?”
随后的一段时间,王新安并没有急着调解,而是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杨桥镇文明新风”宣讲活动,逐一入户讲文明新风的社会价值、意义和作用,引导全体村民立足实际,自觉践行新时代文明新风。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王新安经常到郑全家里聊天,从民间习俗谈起,讲和睦乡邻、团结文明、移风易俗的重要性,潜移默化引导郑全共情弱势群体。功夫不负有心人,郑全体会到了李艳的艰辛,理解了她的不易。“远亲不如近邻”,为了邻里和睦,郑全愿意用行动去帮衬李艳,答应在自己家宅基地的东边让出一定的面积。
郑全的宅基地不是很规矩的长方形,紧临李艳一边的院墙有点斜,东长西短,是一个不规则四边形。而杨桥镇最繁华的那条街在郑全院西的位置。王新安趁热打铁:“东边再长,也不方便你迎门待客。院子跟路西的门市对齐,不仅使咱们的街道显得整齐,同时还帮衬了李艳,一举两得。”郑全一直犹豫不决,经过王新安从村子长远规划、文明新风多角度的讲解,逐步认识到此方案现实可行。
“为了环境整洁和和谐乡村建设,我从东边让出两米,西边看齐东边的墙。”郑全主动表态。李艳则感激连连。她表示:“郑全的高姿态,给我打了个样,我保证今后两家和睦相处,有利于和谐的话多说,不利于和谐的事不做。请大家看我的行动吧。”
双方顺利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签订没多久,郑全便主动拆除了南墙,以东墙为标,向北移了两米,西墙与东墙照直。
法律点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此纠纷中,郑全拆除的不仅是物理意义上的围墙,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藩篱。当法治原则融入“远亲不如近邻”的传统智慧,当产权意识融入“以心换心”的情感逻辑,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生动实践,更是文明礼让之风绘就的新图景。(吕学伟 任俊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