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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汽车充电站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燕赵人民代表网   作者:李晨亮 宗兴华  2025-9-8 9:52:53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建设与普及成为推动绿色出行的重要支撑。但是,电动汽车充电站是否足够安全?一直令我们这些电动汽车用户担忧。现在配备了灭火器、张贴了安全警示标识,心里感觉踏实多了。”一位正在充电的汽车用户说道。

  

  今年5月26日,满城区检察院接到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推送的线索,辖区内某处电动汽车充电站存在未配备灭火器的情况。该院组织干警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地电动汽车充电站未规范配备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灭火毯及消防砂坑等消防设施;未在明显位置标示“充电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车内”的警告内容;未在充电区的充电车位设置车档或者防撞柱(栏)。电动汽车充电站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极易引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问题,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院以此案为契机,在全区开展调查走访,排查出辖区多处电动汽车充电站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该院立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全面排查辖区内电动汽车充电站,责令充电站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配置、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消除安全隐患。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检查组,对满城区30余家电动汽车充电站进行检查,督促运营企业配备了灭火器、警示牌等基础消防器材;建立检查台账以便后续督促运营企业不断完善消防设施,组织充电站运维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运营企业消防安全意识。目前,该辖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已全部整改完毕,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检察官提醒:

  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安全不容小觑,每一个环节都与广大用户、运营商乃至整个社会息息相关。《河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中规定,充电车位应有明显的标识,且应在明显位置标示“充电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车内”的警告;充电区内的充电车位应设置车档或防撞柱(栏),防止电动车电池由于撞击而发生火灾,防撞柱(栏)的高度不应低于0.5m。

  同时,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电动汽车充电站建筑物应当配置灭火器,充电设备生产企业应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生产符合设计规范的设备;运营企业应建立充电设施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巡查设备健康状况、灭火器配置是否到位;设备使用者要科学操作,记得用后归位。

责编:李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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