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冀州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竹瑞主持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永建、卢乃稳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春,区政府副区长王学仁,区法院院长李占芳,区检察院检察长于振忠,区监委、区人大委室、区政府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衡水市冀州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衡水市冀州区政府2024年度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审议了《衡水市冀州区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表决通过了《衡水市冀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衡水市冀州区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衡水市冀州区政府关于全区文物保护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档次。
会议表决通过了《衡水市冀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联动监督的工作方案》和《衡水市冀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会议依法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