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云视频系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业务培训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杰刚出席会议并作辅导讲话,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省工信局、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工商联分别结合各自职能任务,对相关领域监督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和部署。
李杰刚指出,开展专项监督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省委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的有力举措,更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要准确把握专项监督重点内容和工作特点,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开展专项监督,既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又是对相关方面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任务情况的工作监督,两方面都要兼顾到,都要做好。具体工作中要聚焦重点难点和堵点,选取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小切口”监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同时突出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注重推广典型和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做大正向增量,放大正面典型引导促进效果。三是坚持人大依法监督与更好助力发展相结合。注重围绕促进县域经济和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开展调研检查,推动建好用好“共享工厂”“产业大脑”等模式,依靠法治力量护航县域经济发展,加快推动县域特色产业实现质效提升。
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我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成员和市直有关部门在我市分会场参加培训会议。省人大培训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就贯彻落实省人大培训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培训会精神。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结合我市专项监督任务细化表了解掌握专项监督的重点,为开展好专监督工作奠定基础。二要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要按照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放大正面典型引导促进效果。三要做好我市专项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好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顺利进行。